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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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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软件资料 (1)、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 (2)、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3)、申请登记软件 V1.0 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号作为版本号进行原创软件登记时,应提交版本说明。 3、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 源程序/目标程序/源代码提交要求: 提供连续前30页和最后30页,每页不少于50行,要求是按A4纸大小为排列标准; 文档提供要求: 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表的除外。60页以内的,需全部提交,超过60页的,提供连续前30页和最后30页。 上述资料请提供电子文档,进行在先审查,以方便更改或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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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cc·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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