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司频道 | 专利申请 | 版权登记 | 商标注册 | 双软认证 | 法律法规 | 行业频道 | 新闻频道 | 蓉信专栏
资讯频道 | 高新认证 | 其他认证 | 产权评估 | 商标买卖 | 公司注册 | 资源下载 | 交易中心 | 博客频道 | 交流论坛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频道 →  行业新闻 → 行业频道浏览:“A4”商标被驳回 奥迪提起诉讼
“A4”商标被驳回 奥迪提起诉讼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4-14【字体:

奥迪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公司)申请“A4”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驳回复审裁定不予注册后,该公司不服向北京第一中级任命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近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该案已被受理。

据了解,2007年1月30日,奥迪公司向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A4”上标,申请号为第5878485号。2009年3月31日,商标局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是“A4”为指定使用商标的常用型号表现形式,用作商标缺乏显著性。

2009年4月29日,奥迪公司向商标为提出驳回复审申请,其理由是“A4”商标不属于汽车常用型号的表现形式,而且该商标经过其大量使用已具备作为商标的显著性。商评委于2009年10月22日作出裁定认为,“A4”商标表现形式过于简单,难以做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此外,奥迪公司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

据悉,奥迪公司向上评委提交的证据主要包括该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以及“A4”标示实际使用的时间、使用方式及相关的宣传推广等。

发布人:tmsoo
● 上一篇行业频道: “穷小子”迎娶“大明星”
● 下一篇行业频道: 贵州茅台一审被判侵权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图片文章
    相关文章
    行业频道评论
行业频道专题
没有专题
热点行业频道
商标申请流程
九鹿·王"商标争议案尘埃落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中国驰名商标展在第十届西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
正定、临城上演赵云故里争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
贵州茅台一审被判侵权
“穷小子”迎娶“大明星”
推荐行业频道
商标申请流程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与我在线 | 技术支持 | 网友反馈 | 下载中心 | 问题解答 | 网站管理
咨询电话:028-61533018 61302086 65555370 咨询QQ:328557564 415330373 45499305
联系地址:中国.成都市东大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6层 蜀ICP备06001913号
  在线支持: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Copyright © 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信息网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威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