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知识产权局
国外授权专利和PCT国际申请
资助申请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金牛区关于鼓励发明创造实施专利资助的办法》(金牛府发[2008]69号)。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授权的国外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
2、通过了国际检索的PCT国际申请(即符合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中新颖性要求的PCT国际申请)。
3、专利申请时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区正式户口的个人,且单位纳税或专利申请地址在本区内;持有我区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如其专利申请地在我区且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也可申请我区专利资助。
4、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申请PCT国际资助的应自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1、接件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局(科技产业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审查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待申请材料齐全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核拨付。
经受理人员初审合格的国外授权专利和PCT国际申请,由受理人员在专利证书原件和PCT受理通知书背面加盖“成都市金牛区专利资助受理专用章”,填写《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局窗口接件签收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对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国外授权专利和PCT国际申请,电话通知经办人办理拨款手续。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金牛区专利资助申请表》(可到成都市金牛区政务中心区科技产业局窗口索取,也可到成都市金牛区科技产业局网站www.jinniust.gov.cn下载)。
2、专利证书复印件。
持有我区居住证的专利权人申请资助资金,还需提供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对PCT国际申请,需提供PCT受理通知书以及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复印件。
3、专利权人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有效证明材料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4、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同时需提供相应中文译本。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统一使用A4纸张。
五、承诺时限
国外授权专利和PCT国际申请,自受理人员初审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七、窗口咨询电话:
87705127
八、备注
受理时间为每月10日-14日五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