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司频道 | 专利申请 | 版权登记 | 商标注册 | 双软认证 | 法律法规 | 行业频道 | 新闻频道 | 蓉信专栏
资讯频道 | 高新认证 | 其他认证 | 产权评估 | 商标买卖 | 公司注册 | 资源下载 | 交易中心 | 博客频道 | 交流论坛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公司频道 →  蓉信重庆公司 → 公司频道浏览:重庆市巴南区专利资助办法
重庆市巴南区专利资助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4-27【字体:

巴南区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创造,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加速创新型巴南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每年设立专利资助资金100万元,由区财政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列支。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利资助是指巴南区政府对行政辖区内国内、国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授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给予的资助。

第四条 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辖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户籍在本辖区内或能提供在本辖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证明的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

第五条 对发明专利申请费的资助,必须是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机构受理并已缴纳了专利申请费的。

第六条 专利资助的范围和标准:

1、申请并受理的国内和国外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0元资助;

3、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资助;

3、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1500元资助;

4、国内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资助。

第七条 申报国内或国外专利资助的,须向区科委报送下列材料:

1、《重庆市巴南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机构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机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收据(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巴南区户籍身份证或居住、工作所在地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第八条 同一专利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第九条 专利资助采取专利权人自主申报原则,区科委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上一年度的专利资助申请。专利资助在专利申请受理或授权后一年内申报有效,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第十条 申请资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已资助的费用必须全额退回。

第十一条 本办法资助受益人为专利第一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不属于本办法资助的受益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我区原出台的专利相关资助政策同时作废。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印发


发布人:tmsoo
● 上一篇公司频道: 重庆市北碚区专利资助办法
● 下一篇公司频道: 重庆市南岸区专利资助办法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图片文章
    相关文章
    公司频道评论
公司频道专题
没有专题
热点公司频道
重庆公司人才招聘
蓉信三星事务所招聘
蓉信人才情况
蓉信三星事务德阳办事处
【原创】从花木兰被裸到女
《知识产权业务管理软件V1
温家宝:竞争力就是知识产
威邦公司业务简介
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在军工集
重庆市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
推荐公司频道
自贡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
攀枝花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
泸州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著名/驰名商标申报
重庆市大渡口区专利资助办
重庆市江北区专利资助办法
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资助办
重庆市北碚区专利资助办法
重庆市万盛区专利资助办法
重庆市涪陵区专利资助办法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与我在线 | 技术支持 | 网友反馈 | 下载中心 | 问题解答 | 网站管理
咨询电话:028-61533018 61302086 65555370 咨询QQ:328557564 415330373 45499305
联系地址:中国.成都市东大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6层 蜀ICP备06001913号
  在线支持: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Copyright © 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信息网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威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