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司频道 | 专利申请 | 版权登记 | 商标注册 | 双软认证 | 法律法规 | 行业频道 | 新闻频道 | 蓉信专栏
资讯频道 | 高新认证 | 其他认证 | 产权评估 | 商标买卖 | 公司注册 | 资源下载 | 交易中心 | 博客频道 | 交流论坛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版权登记 →  作品登记 → 版权登记浏览:国家版权局: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
国家版权局: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信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26【字体:
国家版权局、文化部、教育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10月28 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版权、文化、教育行政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图书馆开展自查,发现存在未经许可复制传播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各地要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图书馆著作权保护意识。各地版权、文化、教育行政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对当地图书馆的作品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抽查、检查,对未经授权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违法行为,版权行政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地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图书馆建立著作权管理行业自律机制,增强守法诚信意识,自觉杜绝未经许可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
  另据了解,在10月29日结束的第二十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美双方也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取得了重要成果,特别在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严厉打击图书馆侵权行为和网络侵权行为上达成了共识。(方圆)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发布人:bq007
● 上一篇版权登记: 2009 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将于12月17日在京召开
● 下一篇版权登记: 三部门解读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办法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图片文章
    相关文章
    版权登记评论
版权登记专题
没有专题
热点版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常见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延长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包括
"谷歌侵权门"敲响维权警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须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成都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
发展和公平是软件著作权保
推荐版权登记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办理流
为什么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登记
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合同
数字作品著作权登记
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登记
音乐舞蹈作品著作权登记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与我在线 | 技术支持 | 网友反馈 | 下载中心 | 问题解答 | 网站管理
咨询电话:028-61533018 61302086 65555370 咨询QQ:328557564 415330373 45499305
联系地址:中国.成都市东大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6层 蜀ICP备06001913号
  在线支持: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Copyright © 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信息网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威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