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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知发〔2010〕24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知识产权局,省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我省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创新型企业、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根据四川财政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省级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四川省省级专利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我局组织实施2010年省级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条件
申报省级专利专项资金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有符合本省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有效专利(申请)权,没有相关专利纠纷。
(二)申报单位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能力。
(三)属我省“7+3”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专利实施与保护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属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试点园区的专利产业化项目、专利文献利用项目或专利战略研究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保证项目和资料的真实性,并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
(二)市(州)、扩权试点县知识产权局及对应的财政局负责本地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并共同签署审查推荐意见。
(三)市(州)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本市(州)所有审查推荐的项目(包括扩权试点县审查推荐的项目),填写《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与《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同时上报。
(四)扩权试点县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本县(市)推荐的项目,填写《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与《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报所在市州(州)汇总后,可直接上报。
(五)通过省级相关部门申报的项目,需经省级部门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填写《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与《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同时报送。
三、项目申报的时间
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知识产权局和省级相关部门,将2010年省级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资料(附件1、附件2)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
本通知可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http://www.scipo.gov.cn下载。
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一号610041)
联系人:解康乐、杨早林
电话:028—85541718、85512430
传真:028—85541718
邮箱地址:scghfz@163.com
附件:1.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四川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专利 专项资金项目△ 2010年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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