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通知
经2009年12月17日公司会议(参会人员:总经理、人事部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副主管)决定,于2010年1月22日17:30在东方广场会议室进行“优秀员工”和“员工进步奖”的评选:
1、 参加“优秀员工”评选的,需进入公司半年以上;参加“员工进步奖”评选的为进公司半年内的员工(参加“优秀员工”评选的不同时参加“员工进步奖”的评选);
2、 “优秀员工”、“员工进步奖”分别评选6名;
3、 “优秀员工”奖金为500元/人,“员工进步奖”的奖金为100元/人。
4、 评选方式:全体员工投票评选。“优秀员工”的评选,专利部取票数较高的前两名;其他部门取票数较高的前四名。
参加“优秀员工”评选候选名单(共22人):
谭 敏 龚 霞 曾 渠 柳红莲 何 军 胡 瑶 张小枢 魏江龙 陈姝桦 何 媛 唐丽萍 董俊梅 刘 敏 程 洁 褚迎春 杨金涛
管高峰 邓 昉 邓 瑞 王曙光 李 斌 贺 凤
参加“员工进步奖”评选候选人员名单(共28人):
曾 捷 范文娟 朱 琳 刘 梅 李兴洲 孙 根 李真真 何 龙
何 兵 喻 伟 施 波 雷小涛 苟 欢 罗 棋 邓 黎 李资剑
冯 甜 邵若冰 丁凤霞 秦华云 钱 慧 赵良容 王春香 罗 睿
鲁 力 宴 辉 李天芳 王跃辉
注:其中朱毅因中途离职一次,于2009年12月31日重新入职;袁李为2010年1月4日入职,故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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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5 |